南都讯 业主自筹资金改造老旧小区,政府将进行奖励补贴?近日,香洲区城市更新局制订了《香洲区老旧小区楼房建筑物本体整治提升奖补办法》(下简称《办法》)。在今后的老旧小区改造中,楼房建筑物本体部分(不含电梯加装)整治提升所需资金由所在楼房建筑物的业主自行筹资解决,整治提升工程结束后,区政府按业主与区财政出资1:1比例且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给予奖补。
针对老旧小区问题,此前珠海市还出台了加装电梯办法,小区加建电梯财政也将进行补贴。
香洲区政府按业主与区财政出资1:1比例且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额度给予奖补,奖补金额作为工程款,拨付给业主委员会或经相应楼房建筑物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申请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
改造老旧小区1:1给予奖补
据介绍,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内容,包括市政配套设施、环境配套设施和楼房建筑物本体三大部分。老旧小区整治提升资金由财政全部出资和财政奖补两部分组成。其中,市政配套设施和环境配套设施整治提升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部出资解决;楼房建筑物本体部分(不含电梯加装)整治提升所需资金由所在楼房建筑物的业主自行筹资解决,对困难群众所需部分由区财政予以支持。
《办法》提到,楼房建筑物本体整治提升的奖补范围包括:楼道基础修缮、楼道照明改造、安防门禁系统、窗户防盗网、屋面整治、消防、管线和建筑物外墙翻新等。
整治提升后,区政府按业主与区财政出资1:1比例且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额度给予奖补,奖补金额作为工程款,拨付给业主委员会或经相应楼房建筑物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申请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比如每户居民需要分摊费用1000元,区政府将奖补居民5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5000元。
此外,香洲区已在今年年初出台《关于开展新一轮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住宅小区,经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及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向属地镇街提交小区整治提升书面申请材料,并附有完善的整治提升后小区物业管理方案,也可按照《办法》申请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
加装电梯也有补贴,一部6万元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电梯问题也常常被提起,珠海市对小区加装电梯也设有补贴。
2018年5月,《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获得通过。《指导意见》规定,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单元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对于广大市民十分关注的资金筹措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可以通过业主分摊、申请住房公积金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原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资助、社会投资、属地政府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补助资金等渠道筹集。
业主该如何分摊?《指导意见》提出,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可参考以下分摊比例:以第四层分摊系数1为基准,第一、二层分摊系数为0,第三层分摊系数为0.5、从第五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分摊系数增加0.1,即第五层分摊系数为1.1、第六层分摊系数为1.2,并依此类推出资比例。同时,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具体补贴方面,根据《香洲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申领规定》,香洲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3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增设电梯购买电梯设备产生的费用为每增设一台电梯财政补贴6万元。
采写: 南都记者 朱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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