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淘房讯近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新乡市中心城区新建扩建住宅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关于新乡市住宅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各种条例,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新建住宅区要配建学校
文件指出,凡是新乡市区达到相应规模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配备相对应的学校配套。这就意味着,购买新房的家长就可以享受就近入学,不用再为了送孩子上学而奔波。
学校与楼盘同步建成
与此同时建设管理中明确指出,学校应当与住宅建设同步进行,并在施工现场和售楼部公布建设进度,学校和楼盘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不配建学校,楼盘将停工
条例一旦发布就意味新乡市居民再购买大型新建楼盘不用担心没有学校上了,如果开发商不遵守此条例将会根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轻则勒令整改停工,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学校最高奖励30万/班
市政府每年对中心城区新建扩建住宅区无偿配建义务教育学校的各区人民政府进行奖励。奖励在学校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年度实施。
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按照每建成一所小学一个班 20 万元,每建成一所初中一个班 30 万元的奖励标准执行;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每建成一所小学一个班 5万元,每建成一所初中一个班 7.5 万元的奖励标准执行。
(365淘房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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