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河南人求职遭拒”的新闻引发热议,并成为公共话题。11月1日,因河南人求职遭拒女子发声,认为求职公司地域歧视,决定起诉对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6万元。11月1日,涉事企业负责人回应,他们公司不存在地域歧视的做法。
该河南女子决定起诉对方的诉讼行为上不必是否付诸行动,但网上的论战已经开始。其中,支持该女子起诉对方的网友为数不少,但也有少数网友以法律的名义,批判该女子的行为有碰瓷讹诈违法嫌疑。对此,笔者觉得,不管是作为法律人,还是河南人,对自己的言论都要负责任,不能没有依据地乱喷。笔者认为,该女子的行为有三点法律支撑。
一是宪法中有关于平等权的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条首先已经为平等就业奠定了原则和精神基础。
宪法同时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又以宪法的名义,为反对就业歧视立下了强有力的规矩。
二是劳动法中有关于不得有就业歧视的规定。就业问题乃民生之本,关系祖国兴旺与发达,不可等闲。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我国当前存在严重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就业市场如果出现了就业歧视的种种现象,势必严重扭曲人力资本的正常流动,破坏了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导致人力资本巨大浪费。
三是当事人受到伤害在先,主张何种权利是当事人的自由。在此事件中,当事人受到伤害在先,要主张何种权利是当事人的自由。生活中不可能每个当事人都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是否支持其诉求,自有法律评判。
什么叫碰瓷?碰瓷是制造假象故意讹诈他人。该事件中,女当事人因地域原因被拒是事实,当事人基于受到伤害主张的利益不叫敲诈勒索,是依法维权的正当行为。
谈到地域黑,网络上的话题一直不断,就河南人为什么总被黑?网友找出白岩松曾说的话:中国什么样河南就什么样!河南人从什么时候成为众矢之的,被黑被歧视的?媒体的大量报道,类似诈骗、偷井盖之类的标签被贴在河南人身上,且走向全国性舆论话题。
其实,任何一个省都有好人坏人,河南人也一样,但绝大多数都挺好的。目前,“因河南人求职遭拒女子发声,决定起诉对方”本身已成为一个法律热点问题,作为网络上的法律人,应有的理性分析。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