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日讯 近期,信网(0532-80889431)获悉,由于青岛黄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崂山门诊部未按规定对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即开工建设,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崂山黄海健康处以警告,并责令崂山黄海健康限期改正。
据了解,青岛黄海健康未按规定对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即开工建设,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青岛黄海健康处以警告,并责令崂山黄海健康限期改正,若逾期不改正,则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信网了解到,《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
为核实此事,为核实此事,信网联系到了青岛黄海健康的总公司青岛黄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接受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警告,并已经改正了此类情况。
信网记者 李美玉
[来源: 信网 编辑: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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