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担负着惠民县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近年来,交警大队事故科以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核心任务,创新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大力提高事故处理效能,使公安交警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明显提升,有力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的和谐稳定。在事故科交警心里,老百姓的事就是最大的事,事故发生后迅速出警,认真对待每一起警情,规范处理每一起事故,确保实现“降事故、保安全”的工作目标。
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机制,把好人生关
近日,记者在惠民县交警大队获悉,2019初至10月20日,全县共接处道路交通事故警情6369起,去年同期5143起;同比上升24%。死亡事故起数同比去年减少39起,下降32%;死亡人数同比去年减少43人,下降33%。办理并移交刑事案件63起,其中涉嫌交通肇事案38起,涉嫌危险驾驶案25起。
成绩背后离不开党建引领。惠民交警大队开展“忠诚卫士”评树活动,以党建促队建,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行全员整体考核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考核内容涉及到了政治理论学习、规范执法、队伍纪律等方方面,考核奖励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重,以最大努力提高队伍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记者了解到,惠民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现有人员32人,其中民警8人、工勤2人、助警22人。目前划分为五个现场勘查小组,一个快处快赔中心,一个救助基金工作站。事故科多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并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夜学活动,重点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使每名民警、辅警在思想上都受到深刻教育,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内部执法质量自评,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弥补执法水平上的欠缺。
同时,事故科注重加强纪律约束,狠抓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思想教育,使各位民警、辅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转变作风,切实提升民警、辅警的综合素质。
建立案件会商制度,把好公正执法关
自2019年1月份以来,事故科每天上午召开班子成员、小组长例会,对受理的交通事故实行案件会商制度,一案一议,集体定责,增加透明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扬民主,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进行集体分析研究,要求每名民警从接警到受理、调查取证、认定责任,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办理,对待群众态度要和蔼,说话口气要亲切等工作细节也做了进一步要求,大大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2019年6月29日晚,吉林省长春市的杨某驾驶吉AB****小型面包车在220国道与惠民县胡集镇高新区创业路路口处,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受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民警公正、热情的对待双方当事人,处理完毕后杨某说“我以为我是外地人,对方是本地人,处理起来我肯定要吃亏,没有想到你们交警同志这么公正、热情的给我处理此事故”。2019年7月22日,杨某特送来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热情为民”的锦旗表达对惠民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的感谢。
事故科民警在对整个事故案件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过程中,始终保持着严格遵循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用实际行动和热情、公正、规范的执法形象给事故双方当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得到了双方一致好评。
建立案件首受责任制,把好为民服务关
惠民县事故科建立首受责任制度,做到谁接警,谁受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该机制解决接处警不及时的问题,出警速度要快,处置警情要快。谁接警,谁处理,办案民警可以全面的了解案件情况,便于对案件进一步的现场勘验、调解取证、认定责任,解决当事人不满意的问题。事故科民警认真对待每一起警情,耐心细致地调解,公平公正地办理每一起案件。
事故科科长刘磊告诉记者,“建立首受责任制度,主要针对一些特殊案件,比如酒后驾驶、事故逃逸、超载,涉及老人、孩子的案件,优先处理,抓住侦破案件的黄金时间,快速现场复查,避免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2019年07月28日21:31许,惠民县姜楼镇王家湾村杨某(女)在姜楼镇解陈路路口时,被一辆由北向南的电动三轮车撞伤,电动三轮车逃逸,后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此事故报警后,事故科立即出警,勘查现场,当事人杨某因伤势严重,已被送往医院。案发路段光线比较暗淡,并且在现场没有提取到明显的物证。办案民警立即向刘科长汇报,连夜召开例会对案件进行会商研究。办案民警积极寻找目击证人了解案发情况的同时,调取大量的社会监控视频开展视频比对研判,对肇事车辆轨迹进行深入分析。事故科民警兵分三路连夜进行走访排查,并于第二天凌晨6:00,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最后,宋某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对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自2019年1月份以来,事故科在惠民县交警大队领导及科室领导的周密部署下,快速反应,紧抓战机,缜密侦查,成功地破获了4起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有力的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创新事故拓展机制,把好事故处理关
探索事故处理新机制,提高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能力。事故科推行了“四能四不”事故快速处理法。即能现场调解处理的,不回办公室处理;能当天处理的,不拖到第二天处理;能按简易程序处理的,不按一般程序处理;能当场提取证据、做出鉴定的,不再扣车、扣证(法律规定需要扣留的除外)。对外地交通事故当事人一般要约定处理事故时间,并且在法定时限内尽量缩短时间,减少了群众往返奔波的时间和费用,充分体现了以人力本和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事故科认真梳理事故多发路口、路段等隐患,然后再实地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摸底,汇总并制作台账,将隐患及整改措施及时汇报上级部门,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给市民一个好的通行环境。
事故科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学校、社区和企业,讲述典型、多发事故案件“以案说法”,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增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记者 刘萍 通讯员 杨桦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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