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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科字〔2019〕216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南昌市2019年度“洪城众创”、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工作,提升科技创新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南昌市洪城众创备案管理与绩效评估办法》(洪科字〔2018〕113号)和《南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洪科字〔2018〕11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局将对南昌市“洪城众创”、科技企业孵化器(已备案)进行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市科技局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科技局局长李淑英担任,副组长由市科技局副调研员曹绍伟担任。成员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处(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协调、解决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科技评价与监督处,主要牵头负责年度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复评和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建立绩效考核工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通知辖区内所属“洪城众创”、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材料的准备、材料的网上申报(南昌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审核和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的组织以及推荐等相关工作。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属“洪城众创”、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单位初评后推荐的单位进行复评。
三、绩效考核范围
2019(不含)以前年度的“洪城众创”、各级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单位备案单位。考核期间: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的运行情况。
四、绩效评估自评材料准备时间:
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7日。
五、绩效考核及材料网上申报时间:
1、初评及材料网上申报(备案)时间: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8日。
2、复评时间: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1月29日。
六、绩效考核评估所需自评材料
(一)“洪城众创”绩效考核评估自评所需材料
1、运营机构营业执照
2、洪城众创空间运营工作总结
(1)基本情况介绍
(2)经验与做法
(3)特色亮点或成功案例
3、南昌市“洪城众创”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填报表(见局下载中心)
4、曾经获得过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经费补助费用情况表。
5、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2018年企业研发统计年报表(见局下载中心)
6、洪城众创众创空间举办创新创业活动场次汇总表
7、洪城众创众创空间举办投融资活动汇总表
8、洪城众创众创空间现有入驻创业团队情况
9、洪城众创众创空间已毕业企业名单汇总表
10、南昌市科技政策兑现申请报告
11、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专家需查看原件清单详见局下载中心)
12、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人)(详见局下载中心)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评估自评所需材料
1、运营机构营业执照
2、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工作总结
(1)基本情况介绍
(2)经验与做法
(3)特色亮点或成功案例
3、南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填报表(详见局下载中心)
4、曾经获得过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经费补助费用情况表。
5、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2018年企业研发统计年报表(详见局下载中心)
6、科技企业孵化器举办创新创业活动场次汇总表
7、科技企业孵化器举办投融资活动汇总表
8、科技企业孵化器现有入驻创业团队情况
9、科技企业孵化器已毕业企业名单汇总表
10、南昌市科技政策兑现申请报告
11、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专家需查看原件清单详见局下载中心)
12、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人)(详见局下载中心)
七、绩效考核专家的组织及评分标准
1、初评、复评专家都采取2+1形式,2个运行管理专家,1个创投专家。
2、市科技局科技评价与监督处适时将初评评分标准下发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八、绩效考核的主要程序
此次绩效考核评审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进行,采取网上申报、审核、初评和复评的形式。
1、初评。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自行聘请专家,按照评分标准对属地管理的“洪城众创”、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实地年度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并依据评分的高低,进行优秀、良好单位的推荐工作。
初(复)评程序如下:
(1)听取汇报。专家组听取被考核单位汇报运行情况上,如果一家单位同时为洪城众创单位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单位,仅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但由专家分别打出相对应的评分。
(2)察看现场。现场察看运营机构运行情况。
(3)审阅材料。专家审阅提交的自评材料,对于打分项涉及的指标类材料,要求查看原件(详见局下载中心)。
(4)评价评分。专家结合看、听到的情况,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审评分。
(5)收集表格。各组参与工作人员负责收齐专家评审评分表。工作人员应仔细校对专家评价评分是否完整,是否漏项,是否签名,是否分数统计准确,是否填写好考核单位名称等。
2、初评结果报送。各相关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洪城众创”年度绩效考核总数不超过50%的比例推荐单位进入复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市级、省级绩效考核总数各不超过30%的比例推荐优秀单位进入复评,并将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总结推荐报告和所有评分结果,于2019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评价与监督处。
3、复评。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进入复审环节的单位进行实地复评。
九、优秀、良好单位的推荐
依据“洪城众创”的复评结果,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各不超过20%的比例分别推荐优秀、良好单位;依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复评结果,按照高分到低分原则,不超过20%的比例推荐优秀单位,并提交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研究。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18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结果为考核依据,其结果为A类的作为年度考核优秀单位,B、C类的年度考核通过单位,D类的为年度考核不通过单位。
十、结果应用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且经过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发布年度绩效考核评审结果。对于年度考核不通过的单位,由市科技局下达整改通知。连续2年度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予以取消备案资格或摘牌处理。
十一、考核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纳入工作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加强“洪城众创”、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工作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高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2、明确责任。
市科技局负责协调、指导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年度绩效考核有关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真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的工作要求、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并认真总结。
3、强化承诺。认真组织好绩效考核的专家签订诚信承诺书、被考核单位/人签订诚信承诺书(详见局下载中心)。
4、严眀纪律。
(1)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程序和要求进行组织。
(2)对于不配合年度考核的单位,以考核不通过结果处理。
(3)对在评审过程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评审专家,给予从专家库中清除处理;对于组织管理不严格,评审不规范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全市科技系统通报批评,且函告县区相关领导处理。
(4)工作人员不得干预绩效考核意见。
(5)参与年度考核工作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同时不得外传被考核单位的技术与商业秘密。
工作咨询处室:市科技局科技评价与监督处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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