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在超市买烟时,将别人放在牌桌上的1包开封过的小苏烟抢走,不久又手持空酒瓶再次返回现场,抢走了牌桌上的130元。28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章某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24岁的章某是安徽省濉溪县人,几年前来南通务工,平时靠在工地上做水电安装维持生计。今年1月1日下午,章某酒后到一家超市购买香烟,因手机损坏无法开机付款,他看到超市里有人在打牌,牌桌上放着1包开封过的小苏烟,便心生歹念,一把将烟抢走,迅速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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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不久后,章某想到牌桌上还放有现金,产生了回超市抢走现金的想法。为壮胆,他在该超市门口捡起一只空啤酒瓶走了进去。正在超市内打牌娱乐的吴某等四人看到章某手持啤酒瓶,起初没敢上前。可眼见章某得手后拔脚欲溜,吴某忙大喊,“抢钱了,抢钱了!”章某见状,用空啤酒瓶打向吴某,后迅速逃离现场。
得手后,章某将此事告知其堂哥。在堂兄的规劝、带领下,章某再次来到超市,向正在处警的民警投案,并将抢到的烟和130元物归原主。
南通中院终审审理认为,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法院综合章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江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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