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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中介急售按揭房产
门店经理提议“垫资过桥”
催付尾款如“挤牙膏”
新环境:属私单!
今年9月30日,长沙的赵女士委托新环境古汉路店出售的一处房产,顺利办完过户手续,10月11号,银行将75万元的尾款打到指定账户,但无论赵女士如何催款,新环境古汉路店门店经理坚称“钱还没到账”。
发现事有蹊跷,长沙警方介入调查,结果发现,赵女士与这名黎姓经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实就是一张私单,合同公章,居然是一个萝卜章。
因为急需用钱,前段时间,赵女士的弟弟急于出售长沙堤亚纳湾的一套住房,由于对办理二手房买卖的流程不熟悉,赵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和买家一起来到新环境古汉路店,办理房屋买卖委托手续。
9月1号,赵女士的弟弟和买家,在新环境古汉路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待售的房屋还在按揭,门店经理黎新提出,可以找人帮忙垫资过桥,9月30号办完过户手续、买家支付首付款后,赵女士提出,先还清过桥的钱。
过桥资金打到黎新账户后,买家提供的截图显示,75万元的房屋尾款,10月11号就已发放。
但让赵女士纳闷的是,他们指定的收款账户里,始终没收到钱,为了催要这笔75万元的房屋尾款,赵女士不停拨打新环境门店经理黎新的电话,但对方始终很拖延。
发现情况不对后,昨天,赵女士将情况反映到新环境总部,结果被告知,赵女士签的合同,就是一笔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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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路门店打印合同
“新环境”指出签约漏洞
非范本合同+萝卜章
“委托付款授权书”竟是空白
在门店内签下的《房屋购买合同》,因为并非范本合同,且加盖萝卜章,新环境总部认定为私单。
赵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房屋买卖合同》确实是在新环境古汉路店店内签订,经现场辨认,眼前这名带眼睛的男子,正是门店经理黎新。长沙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公司表示,按照公司规定,签约地点应统一在公司总部,房屋买卖合同上除了买方、卖方、居间中介门店,还应有公司,总共是甲乙丙丁四方。
新环境工作人员:
丙是门店,丁是总部,合同上还有个二维码,在新环境签了正规合同后,合同上都有独特的标记,每个编码在公司内网上都可以查到业务流程的进展。
因为黎新提供给赵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正规格式版本,再加之盖的是萝卜章,因此被认定为私单。除此之外,记者发现,赵女士和买家在办理委托业务过程中,所提交的“委托付款授权书”,只有签名、按手印,其余部分都是空白。
而根据放款银行的反馈,正因为买家和卖家提供的都是空白版的委托付款授权书,按照黎新提供的资料,他们将75万元的房屋尾款,打给了一名姓黄的男子,而这名姓黄的男子,并非合同约定的收款人。
昨天,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公司总部派出工作人员前往门店调查,总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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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剩余44.5万元尾款
黎某涉嫌诈骗被警方控制
另一客户购买法拍房
4万余元税费未上交
据记者了解,委托黎新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出现钱款未到位的市民,并非赵女士一人。
新环境总部报案后,门店经理黎新已被警方控制,赵女士剩余的44.5万元房款,究竟该如何处理?今天上午,记者陪同赵女士前往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公司,在客服部门口,碰到了另外一名委托黎新买房的客户。
眼前这名购房者表示,他通过黎新买了一套法拍房,并按时交纳了税费,但办理过户手续后,税费一直没交到房管部门,今天早上得知黎新涉嫌诈骗后,他赶紧来到公司总部交涉。
对于客户上门投诉,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公司今天中午出面进行回应。
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公司承认,黎新确实是门店经理,但按照规定,客户签约,不应是在门店,而是在公司总部的签约中心,鉴于黎新私刻公章接私单,他们将严肃处理,并协助客户挽回损失。
有关此事的进展,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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