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10月25日,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段银弟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时提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式组建以后,有序推进P2P网贷行业风险出清和涉众风险化解工作,全省147家法人网贷机构借贷余额降至41.74亿元、比年初下降26.51%。其中,在营机构从年初的50家压降至41家(含暂时停业机构6家),完全停业机构106家,比年初增加9.28%。他还提到,全省第一批清退的53家机构已移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并注销52家机构的网站备案,剩余1家无网站机构按程序纳入黑名单管理。
地方金融监管职则主要包括四方面
据段银弟介绍,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2018年11月23日挂牌组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三定”方案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是省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同时加挂省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承担的职能在原省政府金融办的基础上,整合了省商务厅、原省经信委和原省工商局涉及的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等职能,职责范围有新的拓展。从过去的协调服务为主转变为服务与监管并重,特别是在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推进企业上市的基础上,赋予了地方金融监管职责。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入经济新常态以来,金融风险已成为当前最突出、最显著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首要职责。包括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非法证券期货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会同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上市公司等重点实体企业债务风险等。二是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职责的划分,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职责权限内的金融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三是促进金融改革发展。围绕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改革发展,引导更多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创新驱动和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联系协调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湖北分支机构,做好配合协调、信息交流和监管联动工作。
段银弟表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式组建以后,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增强金融有效供给。按照全年贷款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中部平均增幅、高于全省GDP增幅,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增幅及占比高于上年,全省存贷比高于上年等“五个高于”的目标,持续做大信贷总量。我们会同中央驻鄂金融监管部门制定2019年全省金融工作要点,经省政府同意,以省金融办名义印发,从聚焦重点、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等五个方面,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促进我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上半年,全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超过6万亿元、同比增长9.9%,贷款余额超过5万亿元,贷款余额增长16.2%,强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发展。
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动应对包商银行被接管造成的风险隐患,与宣传、网信、政法等部门建立沟通机制,指导相关地区做好涉事机构的维稳及社会面把控,协调指导全省法人银行机构开展自查和风险化解。稳步推进非法集资控增量、化存量,全省非法集资陈案已司法判决审结215起。有序推进P2P网贷行业风险出清和涉众风险化解工作,全省147家法人网贷机构借贷余额降至41.74亿元、比年初下降26.51%。其中,在营机构从年初的50家压降至41家(含暂时停业机构6家),完全停业机构106家,比年初增加9.28%。参与协调宜化集团债委会各主席行在不抽贷、不压贷基础上,新增融资20亿元,推进宜化集团从根本上解困。按照法制化、市场化原则,协调属地政府推进凯迪生态债务风险化解和华昌达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三是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上市公司倍增计划”战略部署,大力实施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银种子计划,全力推进企业上市。全省新增奥美医疗、帝尔激光、五方光电3家境内上市公司,斗鱼1家境外上市公司。本周一,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科前生物首发上市申请。我省现有境内上市公司105家,位居中部第一、全国第九。全省在会在审企业11家,其中科创板在审企业3家;已报辅导企业26家。支持武汉股交中心在全国率先设立“种子企业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5251家,为424家企业完成股权融资2457笔,融资总额过千亿元。
四是加强类金融机构监管。印发加强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的试行意见,实行类金融机构监管数据定期报送制度,明确七类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监管范围、监管重点、监管责任。今年3月,在全省启动开展六类类金融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已完成典当行年审和风险排查,以及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集中清理规范,并建立了分类评级台账,实施分类监管。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类金融机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初步实现类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基本信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互联共享,初步构建形成类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联动响应机制。
五大类金融风险突出:推进P2P出清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段银弟介绍,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齐抓共管、协同作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非法集资存量和增量实现双下降,银行业不良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中部最低。但由于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影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非常艰巨。
段银弟指出,具体到湖北省,当前比较突出的是非法集资、P2P网络借贷、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重点企业债务等五大类风险。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围绕打好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迎大庆、保军运”,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大排查。年初,我们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指挥部名义制定了大排查方案,按照机构数量、风险类型、风险规模、风险等级底数清楚的要求,组织17个市州共排查金融风险隐患849条。特别是,4—6月在全省集中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摸排企业、机构5.48万家,发现问题机构1377家;已整改944家,清理机构630家。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做到宣传教育入楼、入户、入脑、入心。全省共发放悬挂宣传资料567万余份,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2986次,参与群众115万余人。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研讨班,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及金融局长、指挥部成员及联络员参加培训。
三是集中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制发《全省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今年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双下降工作目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专项整治。今年1-8月,全省新发非法集资案件63起,同比下降8起,好于全国。
四是推进P2P网贷机构风险出清。坚持严控增量、压缩存量,加大清退力度,做到机构不再新增,存量应退尽退。全省第一批清退的53家机构已移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并注销52家机构的网站备案,剩余1家无网站的机构按程序纳入黑名单管理。
五是稳妥推进重点企业风险处置。会同湖北证监局,对存在质押风险的上市公司逐家分析研判,压紧压实相关政府属地责任。省纾困基金先后对京山轻机、人福医药2家股权质押企业注资3.3亿元,有效缓解了我省民营上市公司发展困难。我们还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会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等有关方面,协调属地政府做好湖北宜化、凯迪生态等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段银弟表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们还有序开展了“E租宝”案涉及人员核实登记,配合做好外省跨区域案件涉及人员属地稳控工作,全省未出现重大金融风险事件。下一步,要继续增强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守住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本面。
公众购买金融产品要做到“三不”“三查”
有网友问:普通公众应该如何辨别金融产品是否正规?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或非法金融活动如何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段银弟表示,普通公众购买金融产品要选择银行、保险等正规渠道,注意做到“三不”“三查”。“三不”是指不与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私自进行以下三种行为:一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二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三不被从业人员个人的甜言蜜语、小礼品诱惑。
“三查”是指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时要通过银行保险机构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询以下信息:一查人员,了解人员是否官方指派;二查产品,了解产品是否合法合规;三查单证,了解单证是否真实齐全。
普通公众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可采取来信、走访、网络、电话等方式,向当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方金融局或金融办),以及公安、市场监管、行业主(监)管等部门举报。
此外,关于网友问到,经常接到推销贷款、保险的骚扰电话,对于这种电话推销贷款、保险的行为,金融监管机构是如何处置的问题。
段银弟指出,2018年,工信部、银保监会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了《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自2018年7月起,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重点对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进行整治,规范通信资源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打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合力斩断骚扰电话利益链,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
湖北银保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业务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公司及其代理合作机构提出了明确规定。一是规范销售时间,除客户主动要求外,每日21时至次日9时不得呼出销售;二是建立禁止拨打名单,对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设定不少于6个月的禁止拨打时限;三是建立因禁拨管理不当对客户造成骚扰的责任追究机制。
湖北银保监局近期正在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对电话营销扰民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和依法处理。如果大家遇到贷款、保险推销骚扰电话,可以向银保监部门反映或投诉。
来源:金融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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