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临江林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和金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四起案件,共计2万余元劳务报酬一次执行到位。王某某和金某某表示,没想到案件立案刚三天的时间就拿到了钱,非常感谢临江林区法院高效的执行工作。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姜某某雇佣王某某及金某某为其承包的某风景区项目木工工程工作,工程完工后,姜某某欠下2万余元劳务费。王某某及金某某经多次催要未果,无奈将姜某某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姜某某同意于2018年底前一次性偿还王某某及金某某劳务费2万余元,才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到了约定期限,姜某某及才某某却未按时履行义务。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情,考虑到该四起案件涉及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快速执行。
立案当日,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姜某某及才某某,才某某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姜某某的电话无人接听。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迅速调整执行思路,通过多方查找,于立案后第二日找到了姜某某的妻子贾某某,并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也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贾某某及才某某于立案后第三天主动交来了案款,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及金某某当天就拿到了执行案款,该四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得以迅速执行完毕。
四起案件的及时执结,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避免产生群体性矛盾,更使当事人双方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提高司法权威,树立司法公信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琳 通讯员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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