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市区的姜先生通过中介买房子,合同都签好了,卖家却悔了约。这个月,姜先生通过法院获得了卖家的赔偿。可在买卖过程中,他还交了两万元中介费,由于没有成功交易,姜先生想讨回这两万元,中介公司却不愿意了。
姜先生今年五月份看中了开发区景瑞御府的一套住宅,通过兆丰不动产橡树湾店,与卖家签了合同,并交了两万元中介费。后来卖家反悔,今年九月,姜先生一纸诉状将对方告到法院。通过法院调解,对方愿意赔偿姜先生十五万元,并且在十月二十五日前付清。卖家的赔偿是要到了,可是两万元的中介费姜先生觉得中介公司也应该退还。
姜先生
中介跟房东因为中介费没有达成一致,他们让我跟房东要中介费,法院已说跟我们买方是无关的,现在中介不愿意退钱,
姜先生表示,一方面这次房产交易没有成功,中介公司不应该收他的这笔中介费;第二,他的中介费是交给中介公司的,所以他只能跟中介公司讨要。
兆丰不动产橡树湾店 工作人员
我们当时没有收卖家的中介费,他是净拿的,我们辛辛苦苦做这个单子,钱退给你的,我们一分钱也得不到,我们也不可能
记者在法院的调解书上看到有这样一个条款:本次合同纠纷引起的居间费,由被告负责处理或承担。
兆丰不动产橡树湾店 工作人员
我们有收据,你拿这个收据问房东要钱,调解书上房东要承担中介费用的,很简单你拿收据向房东要
中介公司认为,法院调解书上认定中介费由卖家承担,这钱应该由姜先生自己向卖家讨要,而姜先生认为中介费是中介公司收的,既然交易没有成功,中介公司就应该退还。双方各执一词。姜先生表示,他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城市日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