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男子易某驾驶一辆自卸货车在工地施工时,因倒车操作不当撞倒在建墙体,致一墙之隔的梁某不幸身亡。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易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22日8时许,易某驾驶一辆蓝色轻型自卸货车,在平江县岑川镇易某乙家的在建房屋工地上施工,在倒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货车撞倒了刚砌的外墙,倒塌的墙体推动了墙后的脚手架,脚手架又推倒了另一面墙。墙体倒下的时候,在墙体一侧施工的梁某不幸被压倒,后梁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易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民警处置。案发后,易某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易某因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易某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鉴于易某已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结合平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可对其适用缓刑。综合以上情节,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于中国法院网,配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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