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2日、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各控股子公司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根据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4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4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近日,广州资产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三份《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同意接受广州资产三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注册额度自各期《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广州资产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定向披露发行结果。
广州资产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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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广州资产四期共计4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均获准注册。广州资产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利率波动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并根据实际进展依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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