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10月6日,文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在兴华路体委路口开展酒后驾驶整治行动。21时30分,民警对一辆悬挂车号牌为晋JWF***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性驾驶员体内有酒精含量。
因该男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该男性驾驶员口头传唤至中队进行进一步询问和调查,经询间及在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该男性驾驶员叫田某某,男,文水县人,经全国交通管理系统查询田某某驾驶证信息,田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1时38分,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到田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田某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和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案件移交秩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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