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刘理10月22日报道:为全力支持浦东改革开放再出发,今天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31项重点任务和67个具体举措,助推浦东新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上海高院:31项重点任务助推浦东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了解到,上海高院此次发布的《若干意见》围绕12个方面提出31项重点任务和67个具体举措,涉及健全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等多方面。
值得关注的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若干意见》规定了4项具体举措,包括做好与证照分离、负面清单管理等改革领域的司法衔接工作;依法保障浦东新区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领域开放;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与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审判机制。
其中,做好与证照分离、投资负面清单等改革领域的司法衔接工作、支持浦东新区金融制度创新和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是助推浦东新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3项重点任务。
为了服务保障浦东新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未来,上海法院还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研究,加强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升级版建设,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浦东法院:10项具体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为进一步促进各项举措落地生根,《若干意见》将责任落实到上海高院各相关部门,重点依托上海浦东、静安、一中、二中、三中、海事、金融法院等,举全市之力推进各项工作。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上海浦东法院结合实际,提出了10项具体的工作举措,包括助推“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建立“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探索信用修复制度、设立自贸区法庭和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临港新片区审判站、加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机制建设等具体措施。
为了加大对临港新片区的司法服务保障,上海浦东法院通过设立自贸区法庭和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临港新片区审判站,健全远程审判、巡回审判等便利诉讼机制,推进“书状先行”的庭审方式改革。
此外,为了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浦东法院推进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十项举措》表明,要加快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审判事项现场办理目录清单制度,探索建立“诉讼智能云柜”系统,设立跨域立案服务专窗,借助“移动微法院”和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推动诉讼事项实现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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