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聊城10月21日讯(记者袁志威)21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聊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截止到2019年9月底,全市公积金缴存26.72亿元发放贷款31.56亿元。
截止到2019年9月底,全市共有5332个单位建立了公积金制度,缴存职工38.77万人;公积金缴存26.72亿元,同比增长11.65 %,全市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32.04亿元。此外,截止到2019年9月底,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8.55万人次,金额16.88亿元,同比增长19.10%;发放贷款31.56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17.14 亿元,贷款余额为120.08 亿元。
另外,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方面,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聊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在本市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符合聊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在正常还贷期间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转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办理商转公业务。目前,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借款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未提前结清的,可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结清;二是借款人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的一个月内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未结清商业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需要借款人首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商转公贷款申请资料: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借款人办理商转公业务的书面证明、借款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贷款余额有关凭证及相应的购房手续等资料。
借款人按政策规定办理担保手续,且阶段性保证人签订《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承诺书》,公积金中心审查担保手续,公积金中心在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商转公贷款审批完成,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聊城市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将委贷资金划拨到借款人商业银行贷款还款卡。
商转公贷款发放后,借款人须在15日内,将自筹资金与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全部偿还借款人尚欠贷款银行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公积金中心收到借款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结清凭证时,解除保证人的阶段性担保责任;商转公贷款发放后,借款人若未能在15日内按时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视为违约,公积金中心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立即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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