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农商行认真贯彻落实“1+3”岗位职责,始终坚持“两手抓”,积极贯彻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搞好金融服务,加大扫黑除恶排查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案件防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注重案件防范责任制落实,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
把案件防范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党委、干部职工身上,这是做好案防工作的关键。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内外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做到案件防范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层层签订案防目标责任书,对发生案件和重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奖惩兑现,使得案件防范工作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有压力,案件防范的责任意识深入人心。
二、注重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有效构筑思想防线
做好案件防范工作,必须从教育入手,狠抓根本,着力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干部员工拒腐防变、自我约束能力上下工夫,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教育内容上,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法律知识培训和金融业务知识教育。
在教育形式上灵活多样,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分层施教,讲求实效。各条线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先后学习了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及时组织员工学习2019年《山西银行业典型案例选编》,增强全辖员工法纪观念和廉政意识。将典型示范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既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又认真抓好典型案例剖析和“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提高了员工拒腐防变能力。
三、注重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有效完善内控机制
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管理,是各项业务正常运营的必要条件,也是防范案件的重要保证。按照年初工作会议总行党委提出“1135”的工作要求,依靠制度创新、规范操作,从源头上加强制约。
(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信贷管理部、反洗钱、事后监督等业务部门依据监管部门及省联社相应制度,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多项实施细则,使制度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员工行为有章可循。详细的业务操作管理办法,使案防工作既贴近了业务一线,又强化了内部管理,为有效防范各类案件和重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建立和实行了一系列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制度
纪检监察室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围绕“权、钱、人”三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在干部选拔任用、竞聘上岗、干部交流、行员录用等方面也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规定,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党委决定等程序。由于制度规范、操作公开透明,防止了决策失误和暗箱操作,减少了腐败现象和违纪案件的发生。
四、注重强化监督,增强合力,有效提升监督效果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业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是防范案件的重要环节。重点是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并加强对一线业务操作人员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一是对重要部门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任职上岗,必须严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业务素质高、遵纪守法、制度观念强的可靠人员配备到这些重要岗位。二是督促要害部门建立岗位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监督整改结果。三是实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换制、亲属回避制、离任审计制。对重要岗位人员经常进行考察和思想动态分析,对不适宜在重要岗位工作的人员坚决撤换。
五、注重“两手抓、两手硬”,有效预防案件发生
惩治和预防案件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严肃惩治,严肃惩治本身又有利于预防。只有坚决查办违纪案件,严格各种违纪行为,才能有效遏制违纪现象的蔓延,才能为预防案件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注重预防,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违纪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才能巩固和发展控制案件发生的成果。
六、注重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案件防范工作的开展
纪检监察部门在防范案件工作中起着重要的组织协调作用。重点是协助党委谋划案件防范的决策部署,案防任务分解,加强监督检查,聚集案防合力,督促案防措施落实。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在案件防范工作中履行职责,发挥主导作用。
案件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必须完善案件防范责任制,加强对执行部门的再监督,从而严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康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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