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今天,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
《贵阳市货车限行规定提示》
明确了货车限行时间及限行路段
贵阳市货车限行规定提示
1、微型货车、轻型货车:每日7:00至22:00,禁止驶入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各条道路。
2、重(中)型载货汽车、工程车、特种货物运输车以及其他悬挂黄牌的非载客汽车:每日00:00至24:00时,禁止驶入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各条道路。
3、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悬挂农机牌照车辆:每日00:00至24:00时,禁止驶入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各条道路。
4、中环(1.5环)全天禁止大(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电动三轮车驶入,白天(7:00至20:00)禁止小型货车驶入。同时由于中环路(1.5环)属于城市快速路,按规定禁止非机动车(含电动二轮车)行驶。
5、每日0:00至24:00,禁止中型货车、重型货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电动三轮车驶入人民大道。
6、每日7:00至22:00禁止微型货车、轻型货车驶入人民大道。
城市建设,
交通运输等方方面面都离不开货车;
然而,这种庞然大物
在给城市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
也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
国内、省内都发生了一些
和大货车相关的交通安全事故,
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针对这些情况,10月16号,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曾召开“加强大型货车管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新闻通气会。
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来,贵阳市道路交通事故总体形势呈平稳下降趋势,全市涉及货运车辆事故死亡人数2018年和2019年分别下降20.53%和24.20%;但是,涉及货运车辆在中心城区的交通事故却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云岩、南明和观山湖区范围内,涉及货运车辆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6.75%。2019年截至10月15日,上述三个辖区涉及货运车辆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86%
2019年5月8日10时05分,王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至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北路和观山西路交叉口时,因措施不当冲上人行道后侧翻,倒压在左侧两辆小型轿车上,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三车受损。
7月17日12时21分,王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至头桥海马冲路段时,在右转变道过程中碾压右侧电动自行车,导致骑乘电动自行车的母子两人当场死亡。
8月27日19时08分,王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至市北路扁井路段时,由于制动失效连续冲撞19辆车,造成4人受伤。
9月29日上午9时许,柯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至北京东路甜蜜小镇路段时车辆失控引发事故,共造成9车受损,1人受伤。
综合分析涉及货运车辆事故原因,主要体现在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未确保安全行车和安全机件不合格等方面,驾驶人的因素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而事故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不到位等。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徐斌:我局近年来,每年大型货车处罚量保持在30万起以上,今年1-9月已处罚35万多起,但随着贵阳市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势必不断涌入更多的大型车辆。
据了解,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直以来都把大型货车管理工作列为交通管理的重点工作,深入治理大货车违法这一交通“乱点”,不间断开展大货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这些情况,再结合近期国内部分涉及大货车造成的事故,从10月16号起,贵阳市全面开始了加强大货车管理工作。
据贵阳市公安交管局民警介绍,
贵阳市新一轮大货车整治专项行动首日,
全市交警共查处大货车违法547起,
其中驶入禁行路段359起、
违规加装LED灯78起、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04起、
不系安全带8起。
据了解,针对大货车的治理还包括排查辖区工地、严查涉牌涉证、对交通标志查缺补漏、路面巡逻加电子眼抓拍等措施;另外,由于交通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从11月起,贵阳市还将全面开展对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开车拨打手持电话等行为的治理工作。
附:
大货车车主和驾驶员须知
货车治理行动,这些是重点
对大型货车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通行证驶入禁区、涉牌涉证、违规使用LED灯具、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这些时间点集中夜查
夜间为重点整治时段,每晚19时至晚22时集中开展针对货车“超员、超速、超载”和“超高、超长、超宽”的夜查行动,最大限度将警力部署到大型货车违法高发路段,特别加大对贵阳环线道路、中环路等重点路段的查处力度。
这些路段加强整治力度
在中环路渔安新城匝道、盐沙大道上中环路匝道、汤巴关立交、玉厂路匝道、贵阳街立交5处设置卡点。
面对城市高速发展和
日益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建设
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才能最大限度地
减少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记者:李智超罗欣
综合:贵州交通广播贵阳网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贵阳晚报
编辑:唐赟编校:吴瑶审发:石昌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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