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连续开展了多场“天天直播,当庭宣判”专项活动,通过将法庭“搬进”企业、学校、社区等地,对法庭庭审过程进行公开直播,将法庭的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中。一场又一场波澜起伏的庭审充分展现了法官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较强的紧急情况处理能力,同时也实现了将司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的良好效果。
龙岗区人民法院将庭审搬进了群众中间。
据了解,“天天直播,当庭宣判”专项活动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各基层法院中部署实施的一项重要司法活动,旨在通过庭审直播、当庭宣判的常态化,全面拓展司法公开深度与广度,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审判工作质效,打造司法公开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的“深圳品牌”。
在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由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地人民法庭法官冯书萌独任审理的深圳市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拉开了此次“天天直播,当庭宣判”活动的序幕。全覆盖的网络直播庭审,既彰显了司法自信、增强了庭审仪式感,也拉近了人民群众与司法的距离。
在岗头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一场由原告深圳市某环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庄严而肃穆的气氛中进行了公开庭审。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你来我往,进行激烈的交锋和抗辩;法庭下,旁观的人大代表和群众看得认真,听得仔细,俨然把激烈的庭审过程当成了生动的法治课堂。一位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不由感慨:“庭审直播是阳光司法‘塔尖上最耀眼的明珠’,是司法公开最典型和最生动的方式。”
每一场庭审直播,都是一张闪亮的法治名片;每一次当庭宣判,都是一张靓丽的法治宣传单。在大鹏新区华侨中学,一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庭审吸引了逾百名学生旁听庭审,庭后法官与学生的互动更是让司法真正走进了学生的心里。而在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光是庄严的庭审氛围就给该公司员工留下了深刻印象。一位员工感慨道:“法庭上的摄像头就像是伸进法庭的探照灯、显微镜,是我们老百姓监督庭审的第三只眼睛。庭审让我们感受到了审判的真实气氛,降低了法院的神秘感,让司法更接地气了。”
侨报融媒记者 聂朦
侨报融媒编辑 钟海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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