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是有关部门规划整齐方便人民群众停车的,是为民办的好事!然而,我们却在城区很多的小区、商铺门口、路边等这些规划的公共停车位出现了障碍物或打上了桩,“神”操作啊?
这些“神”操作 是不是应该有相关的部门出面管一管?小编不才,不知道该那个部门管?是交警?城管?文明办?对,这事应该归城市市容管理中心, @ 市容管理中心
(公共停车位却被商家打上了桩)
(霸占着公共停车位,喊着争做文明市民的口号?)
(本来附近居民就难停车)
(这个门口的停车位也设置了障碍物)
当然,还有很多很多
..........
很多司机很无奈,明明看到一个停车位,好不容易开过去,却发现中间放着障碍物。坐高铁有霸座的,进店不给钱有吃霸王餐的…..敢情都是跟别人学的,霸车位,说难听点,这叫占着茅坑不拉屎!
济宁人还有谁不知道在创城?争做文明济宁人的口号、宣传标语到处都是,而总有一部分人却背道而驰,让别人怎么看你们?利人利己的道理都不懂吗?
方便他人,就是成就自己,特别是商家开门做生意,先把自己门口给堵上了,打上桩,弄上障碍物,这不明白着让自己关六大吉嘛!!所以,小编再次提醒大家,不要把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如果市民发现有商家私自在公共停车位放置障碍物、地锁等情况,请拍下照片并报警!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位的,可以处五百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来源:济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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