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来,从国家陆陆续续发布的各种相关政策来看,都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正在逐渐放宽!
但是,对于农村宅基地,民间有两种说法最为普遍,他们各有各的理由,谁也说服不了谁。
一种是认为农民的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应自由入市,这样农民才有机会发家致富。
另一个观点则是认为不允许宅基地入市自由买卖是正确的,因为一旦放开宅基地买卖,最终吃亏的仍将是农民,比如曾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的陈锡文。
他们认为,建议农民的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应自由入市,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为农民着想,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而国家这些年来,所颁发的一系列政策,有一条规定从没有发生改变的,那就是: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最近,农业农村部颁布了《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其中再次提到: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
因此,国家决定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另外,《通知》中还提到:支持地方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不搞“一刀切”,不得强迫命令。
那么,这一次的《通知》开始实施之后,对农民会有什么好处呢?
1、支持各地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奖励、补助等。
2、各地要结合实际,选择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乡村产业发展有基础、农民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有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
3、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4、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5、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最重要的是,国家在这份《通知》中再次强调:要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当然了,什么样的才算是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我也不清楚,并且在网上和各大政府网站上也没有任何的一个标准。
所以,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出一个具体的定义,否则很难避免“一刀切”的再次出现。
作者: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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