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烟云发布微博称,10月12日,四川省达州市住建局发布达市住建发[2019]312号红头文件要求,逾期未补交的我局将把欠缴物业费将人员名单、欠缴时间及金额函告工作单位,同时推送市区纪委监委和组织部。
有网友认为:欠交物业费应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政府部门发红头文件进行“粗暴”干预,是否涉嫌滥用职权。
也有网友戏称;住建局是不是和物业公司合伙经营的!经@网友烟云多次联系达州宣传部门目前达州官方还没有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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