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海庙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和抽检监测等措施,开展为期2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从严查处。
重点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一查其分支机构(代理机构)是否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
二查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杜绝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
三查是否公示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是否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等;
四查是否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确保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五查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六查是否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是否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用评价制度,并在平台页面公示;是否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网络曝光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七查是否虚假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违规有奖销售、刷单炒信、违法收集使用、泄露倒卖个人信息及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重点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一查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经营活 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
二查是否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应与自身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
三查是否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加工食品;
四查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检查其是否超范围、超负荷经营;
五查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是否一致;六查是否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
目前,辖区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1家,对未落实备案义务、审查登记、公示责任已经约谈并责令其改正;已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30家,对2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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