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阳新县公安局上街派出所民警根据重要线索抓获一名因涉嫌故意伤害的网上在逃人员瞿某(男 38岁 咸宁人)。目前,瞿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瞿某与被害人郭先生、余先生原是公司合伙人关系,三人在阳新经营建筑材料生意。2018年12月19日,三人一起去客户家讨要尾款途中,瞿某要求郭先生和余先生报销自己的车费,因此三人起了争执。喝了酒的瞿某情绪激动地拿出了匕首,将二人刺伤,随后逃离事发现场。后经伤情鉴定,郭、余二人均构成轻伤。
瞿某跟郭先生相识源于两人都曾在咸宁读书,是要好的同窗。后跟郭先生、余先生一起在阳新做生意,经过多年相处,该男子认为自己是外地人,郭先生对待自己和余先生区别对待,为此心生芥蒂。
10月10日20时,根据重要线索,上街派出所民警连夜赶往咸宁,历时一个半小时,在咸宁市区某医院将其抓获。当时,瞿某正陪同爱人在医院看病。
自阳新公安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后,瞿某一直躲在咸宁地区,拒绝任何使用身份信息的场合,不与警方打交道。从案发到10月10日,瞿某很少在公共场合露面,担心被人认出,不敢找工作,也无固定经济来源。
对突然出现在面前的阳新警方,瞿某表示很震惊,知道民警来意后,瞿某未做任何反抗,只请求处理好爱人住院事宜后再跟民警回阳新接受调查。
目前,涉嫌故意伤害的瞿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阳新新阳网通讯员 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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