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加德满都10月14日电 (田野 张晨翼)尼泊尔政府投资委员会(IBN)13日正式向由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建)与尼泊尔国有企业尼泊尔水电投资开发公司(HIDCL)组成的联营体(简称联营体)颁发了塔莫(Tamor)蓄水式水电站的授标函。
当天,在尼能源、水资源与灌溉部部长巴尔沙·曼·普恩见证下,中国电建欧亚区域副总经理潘登宇同尼泊尔水电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博克瑞尔签订了双方关于开发塔莫蓄水式水电站的合作备忘录。该水电站装机容量为756兆瓦。
其间,中国电建也同尼泊尔水电投资开发公司签署了马迪蓄水式水电站的合作备忘录。该水电站装机容量为156兆瓦。
上述两个合作项目总金额达20亿美元。
潘登宇表示,两国基础设施建设及能源合作领域发展前景较好。我们愿进一步与尼方加强合作,为尼泊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电力能源保证。
中国电建在尼泊尔正在执行的工程项目有上塔马克西水电站项目、上博迪克西水电站修复项目、塔纳湖蓄水型水电站项目和迈拉目齐引水项目等12项工程,执行状况良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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