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针对低头族出台了明确细致的规定,禁止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如果低头玩手机过马路,处罚上限为50元罚金。对于无处不在的低头族来说,是时候醒一醒了。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让网络应用场景无处不在。在移动上网设备使用便利的场景下,诞生了所谓的碎片化时间。这些碎片化时间多是吃饭中、路上、如厕等时间短但能解放用户眼睛的场景。这些在传统互联网时代,不能被有效利用的场景,在移动互联网的背景下,就成了重要的流量来源。
鉴于移动互联网下,大量的碎片时间存在,于是诞生了多种多样满足碎片化时间上网需求的互联网产品及内容。从此,低头族趋势一发不可收拾。聚餐时候各自低头玩手机,过马路时低头玩手机。这种属于主动性低头族。
除了用户的休闲娱乐需求外,因为移动互联网的便利性,工作也渗透进了用户的碎片化时间。时不时地蹦出个工作群内的信息,不回复领导还以为你消极怠工。我不否认确实有不得不马上处理重大事件的低头族存在。但只是个别人个别时候而已。这种属于被动性低头族。生活里难道真有那么多急迫的事情,需要过马路也要低头处理?这种低头族其实很多时候是假装很努力,或者自以为自己很努力而已。因为他们手头的事情,并没有急迫的过马路都得做的程度。
如果是吃饭聚会等,当一个低头族,也不会产生太大的危害。但是过马路的低头族。危害太大了。既不利于自身的安全,一旦出现事故,也给其他人造成麻烦。这种过马路的低头族,其实就是一个个移动的人肉马路杀。害人害己。这个大道理其实成年人都懂,但就是觉得把低头过马路上纲上线小题大做。
于是当过马路的低头族被人当面制止时,有个别人总是振振有词,说什么自己看得到。眼睛和大脑注意力都集中在手机屏幕上了,还能看到什么?尤其是后方行驶的车辆。莫非你们有特异功能第六感?这种人被人好心多劝几句,往往就会不耐烦地甩给别人一句:“你补关嘛”(四川话你别管我)。搞得好像好心劝说的人错了一样。尤其对待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的亲属,个别人对待劝说就当耳旁风。
移动互联网与智能手机的普及,对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有很大帮助,但是因为过度沉迷,那些过马路还低头玩手机的低头族,摇身一变成了“马路杀”。杀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所以本次针对过马路低头玩手机的相关条例,作者认为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大快人心的。不过我觉得可能五十块钱不会太触动那些马路低头族,应该加重处罚力度。比如,抓到一次,惩罚她在一个安全场所,8小时不间断低头看手机走路。然后写一篇“低头走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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