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身处异地,
就能轻松逃避执行?
三水法院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告诉你:
想都别想!
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某区,
而佛山到唐山的距离有2200多公里,
但这并不能阻挡执行干警
“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
近日,一封感谢信和一面绣有“执行高效、护航民企”的锦旗被交到三水法院执行局的两名法官手里。“两名法官短时间内将案件办结,本公司金钱债权全部获得受偿……贵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为佛山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年的异地执行案得以执结,
背后是三水法院维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决心。
今天,就让淼法君
带你去回顾这场“千里执行”
案件进展缓慢
申请人6年仍未追回欠款
申请执行人广东某陶瓷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2013年8月,其向三水法院申请执行李某、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生效判决,两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36万余元。因两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某区,三水法院遂委托该区法院执行该案。
2019年8月,承办法官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得知申请人六年来仍未追回欠款。林晓莉副院长了解情况后作出要求:一定要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失信行为。
跨越2200多公里
执行法官远赴河北执行
收到指示后,2019年8月26日,承办法官蒋淳与陈钦彬远赴唐山市某区了解该案执行情况,从该区法院得知曾有案外人对执行涉案房屋提出异议,且被执行人也以唯一住房为由拒绝搬出,案件因此停滞不前。
承办法官立即与受托法院协调,告知申请执行人广东某陶瓷公司因收不回货款已经处于经营困难的境地。同时,两名法官向被执行人的邻居、所在居委会工作人员打听涉案房屋的居住情况。考虑到房屋偶尔有人居住,且已于2013年、2015年、2018年被查封、续封,限期搬离通知也已送达给被执行人,
两名法官决定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依法持搜查令撬锁入屋。
尽管搜查仍然一无所获,但为封堵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退路,两名法官经商议,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由申请人出资为房屋换锁,并张贴了督促履行通知。
申请人收到36万执行款
六年“骨头案”顺利执结
2019年9月28日,销声匿迹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蒋淳,其明确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和解。经承办法官释法说理和居中调解,申请人同意免除部分利息,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36万元。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
接下来,三水法院将继续运用各类执行措施,充分保障民营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千里执行
只为保障最后一公里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
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起为执行干警的尽职尽责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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