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
县政府网站城市管理局公布了
莒县陈家楼村违建案件
莒综执罚字[2019]第03442号
关于莒县城阳街道桃园社区西陈家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实,你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在莒县城阳街道桃园社区西陈家楼村一期工程北侧(日照路南侧)原沿街门头房的基础上两端外接两层框架楼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自下达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原沿街门头房的基础上两端外接的两层 框架楼体,尺寸为东侧外接:东西长9米,南北宽10米,占地面积90平方米,为两层楼,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西侧外接:东西长10米,南北宽10米,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为两层楼,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2、处以罚款人民币46000(大写肆万陆仟)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莒县支行交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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