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就是想不明白,我国的房产中介怎么就那么大的权限,而且让很多人不理解的是,房产中介有啥存在的必要。
这是很多人想不通的,都说信息时代,房东和租客通过网络获取房源本身就是一件很容易的做到的事情。怎么非要一个房产中介呢?买房就不能自己买,还必须通过房产中介去交易,你不去不成,这就是我们大多数人想象的那样。
其实怎么说呢?房产中介是一个专门处理房屋交易买卖的机构,因为房产是一个大资产,想象一下,上海一线城市一套房子动辄千万的价格,买家和卖家就能直接成交吗?中间还有大量的税费需要缴纳,普通人肯定搞不清到底怎么交,交给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分工,房产中介不仅仅是赚个差价那么简单。
普通人其实一生也没有几次卖房买房的机会,除非是专门炒楼客,对房屋交易流程并不熟悉,也很难通过现实途径轻易获得自己青睐的房源。房产中介就是一个收集房源,传递房屋买卖、租赁信息的场所,就跟电商平台那样,是不可能说没就没得。房产中介就是卖家和买家的中间人,建立信任的桥梁。
许多人对房产中介印象不是很好,当然是很多人在房屋买卖、租赁过程中吃了不少亏。过去房产中介主要任务是销售房产,一手房、二手房,赚取大量佣金和销售提成。现在不一样了,房子该卖的也卖得差不多了,再说现在客源不好找,必须符合条件才能算是客户,因为调控政策限制比较多。于是房产中介将大量的精力用在了房屋租赁上,过去不是特别重视,但是近几年几乎所有房产中介都盯上了这块肥肉,通过资本手段大量垄断房源,获取租赁差价和佣金解决销售房产压力。
现如今,大城市房价都高企,大多数人都在这些城市工作,又买不起就只能租房,这关系到很多人的生活,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就这一点,我国为了响应居者有其屋的政策,对房产中介进行整治,也就在情理之中。
9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公开表示,要大力发展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着力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而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下半年以来,陕西、北京、深圳、广州、合肥、南京、珠海、长春、南宁等9地相继出台住房租赁新规,通过增加房源供应、打击黑中介等手段,规范租赁市场。
上述地区出台的政策不约而同对准了黑中介,比如北京已经将黑中介纳入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通“12345”打击黑中介投诉举报专线;陕西方面则规定,要定期公布违法违规从事住房租赁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名单……这些措施的指向性很明确。
法制日报10月8日消息,发布虚假房源、设置各种合同陷阱、逼迫租客签订霸王条款、坐地涨价、克扣押金、暴力恐吓强令搬离……这些房屋租赁市场的乱象,让不少租房人感叹,如今租房“套路”实在防不胜防,稍不留意就有可能掉进陷阱里。
其实这种运动式打击或检查,是不能有效解决中国房产中介的现实问题,其实最根本的是还没有在房屋租赁真正立法保护租户的权力。这种有一出,没一出,谁投诉的响,就集中处理谁,就是一阵风处理方法不会太有效。
真正根除黑中介,其实还是要从源头上保障租户利益,才是根本。至今,我国在房屋租赁依然处于法律空白,没有任何一项法律是确实保护租户的,房东、房产中介、房客三者之间,房客是最弱势的一方。长期以来,我国房客对房东和房产中介都是忍气吞声,能忍则忍,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
我国经济已经发展到今天这种水平,房价高企已经远远超过普通人,绝大多数人选择在大城市工作,租房就成为了必然选择,如果长期不保护租客的利益,这座城市其实很难有长期稳定的就业状况,创造力也将受到严重破坏。一座城市想要稳住或吸引大多数人留在城市,就要建立其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租户的利益,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这个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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