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我市62家机动车尾气超标维修治理(M)站10月1日起已获准投入使用。今后,行政区域内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必须到具备资质的维修单位(M站)进行维修治理。 标志着我市开始全面实施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与维修(I/M)制度。
为规范超标机动车污染治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今年,我市出台了《郑州市环境污染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并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全市机动车尾气维修治理站建设工作动员会”, 公布《郑州市机动车尾气维修治理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机动车尾气维修治理站规范建设标准》,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建设、评审和验收。
此项制度实施后,共有84家维修企业现场申报“郑州市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M)站”建设,其中62家M站通过建设验收专家组的验收,并于9月30日起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今后,超标车须到这62家具备资质的M站进行维修治理,维修竣工后持M站出具的维修发票、治理清单和检测报告到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I站)进行复检,未在M站维修治理的车辆不予复检。
I/M制度是我国解决机动车污染防治问题最有效、最先进的管理制度,即对在用车进行强制性定期检测,并对出现故障的车辆进行强制维修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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