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居住品质的提升,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有车有房成为城市家庭的标配。所以,当前的买房人,在选择新房的时候都会附带考虑车位的配比。在实际的买房过程中,往往由于开发商在销售车位时以一纸合同居多,很少能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来落户到业主头上,这也让很多买了车位的业主并不放心,手上缺少合法的产权证来证明车位的归属。这个困扰大多数业主的问题终于可以解决,自然资源部今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意见中给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
昨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确权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意见征集的时间从今天起,截止2019年10月28日止。估计很多买房的人还没有看到,因此,我们把通知中与大家相关的几个事情列出来,具体内容,可以在自然资源部官网查看,并按要求进行意见反馈。
一、车位原则上以“个”划分定着物单元。
二、地下车位首次登记的,原则上与地上建筑物一并申请。配建地下车位和地上建筑物一并转让的,可一并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三、所有权人因购买等实际使用配建地下车位,该地下车位已办理首次登记的,由转让双方持购买合同、税费缴纳凭证申请办理地下车位转移登记;该地下车位未办理首次登记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提供配建地下车位符合规划和竣工验收材料、调查或测绘报告等,配合购买人办理地下车位登记。
四、已依法办理的地下车位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办理的房产证、土地证)继续有效。
五、意见征集的时间从今天起,截止2019年10月28日止。本意见有效期5年。
所以,请各位买房的朋友,特别是已买了车位而没有车位产权证的朋友要重视,这个好消息千万别错过,如果有好的建议可以按文件要求反馈。请关注意见的实施时间,按照程序及时要求开发商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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