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百姓来说
买房、拿房是桩大喜事
可最近
江都有上百名购房者
到了拿房的时候
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他们说
自己被开发商给忽悠了
来看看怎么回事?
去年
郁女士在江都某小区
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前几天收到交房通知
她兴冲冲赶到现场
一看却大失所望
购房者 郁女士:
厨房间什么都没有
龙头也没有下水也没有
消防管道低于窗户
根本没有办法来施工、装修
随后
郁女士与开发商交涉
却意外发现了一个让她吃惊的事实
购房者 郁女士:
卖给我们是以公寓的形式卖给我们的
里面卫生间、厨房间都齐全
现在他给我们说这个是办公楼,不是公寓
这个消息
在两百多名购房者中炸开了锅
他们赶紧到当地规划部门查询
结果让大家的心凉了半截
购房者:
规划局给我们图纸看过了
它是属于办公用房,不属于公寓
购房者表示
办公用房和公寓的差别可就大了
办公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
而且在得房率、生活成本等方面
两者也明显不同
购房者:
它房屋的公摊面积达到了40%到45%
是非常高了
我们后期的物业费
包括契税、电费、水费
都是按照办公标准来的
此外
最重要的是使用功能的差异
购房者表示
当初购买这里的房子
是由于它靠近学校
生活便利,也容易出租
可现在这一切都成了泡影
购房者 戴先生:
我们现在想居住不具备居住条件
要是说做厨房,下水没有
排烟没有,出租就不好租
的确
办公用房与公寓差别大了去了
可不能混为一谈!
那么,双方当初究竟是怎么约定的?
这些购房者为什么要说自己被欺骗了呢?
在一段由购房者拍摄的样板房视频中
卫生间和厨房设施一应俱全
然而实际拿到手的房子却并非如此
购房者介绍
一开始,这批房子就是
被作为公寓宣传和销售的
回想购房过程
他们认为
开发商设了一个连环套
购房者 戴先生:
合同都不是当时拿的
都是钱交了
催合同的时候给我们讲
要到公司去备案、走流程
一拖就是一个月
购房者 杨女士:
然后约了一个时间来签合同
他说你们钱都交了
这个有什么问题呢?大家都签了
购房者介绍
除购房合同以外
开发商还让他们签了一个补充协议
现在来看,这份补充协议
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购房者 杨女士:
全是霸王条款
它后面所有的补充协议
把前面的问题全都规避了
合同上关于商品房的用途
写的是“办公”
可第十八条又注明
房屋仅作“公寓”使用
自相矛盾
此外,无论是买卖合同还是补充协议
许多条款显失公平
比如关于装饰、设备标准
即使出卖人达不到预定标准
购房者也不得拒绝接受房屋
不得以此向出卖人主张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购房者认为
事后从开发商的一些做法来看
也说明他们心里有鬼
销售人员:
管道我问过了
那个是消防管道
是应付后期验收的
你装潢的时候可以把它拿掉
购房者 郁女士:
烟囱是验房之后
我们拿房之前两天时间给我们弄好的
临时弄的,消防管道要我们自己弄
这个消防管道
怎么可能我们自己随便改呢?
种种情况表明
购房者反映的问题并非空穴来风
那么,开发商对此作何解释呢?
又是办公用房、又作公寓使用
对于这份前后表述自相矛盾的购房合同
法律上将如何认定呢?
希望开放商能给购房者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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