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吉林市关于对扣留驾驶证(或机动车)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告

0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4条的规定,现对部分违法驾驶人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公告告知如下: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本机关依法扣留驾驶证(或机动车)后,超过15日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本机关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向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大队依法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10月9日

(来源:江城日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中国吉林网
中国吉林网
吉林省第一权威新闻网站。
30604文章数 33825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永远跟党走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