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新规今日开始执行。
根据央行此前发布的《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显示,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房贷利率正式由“政策利率上浮”转向“5年期LPR+加点”模式。
珠海:首套房最高加103个基点
今天,房姐致电联系珠海各大银行支行获悉,已有7家银行的加点情况出炉,其中首套房最高涨了103个基点,利率达到5.88%。
具体变动情况,我们一一分析。
房姐仔细对比发现,政策前后两种不同的报价方式,但最终折合的利率水平几乎是相当。
整体而言,房贷相比今年早几个月,确实在不断收紧。其中,有银行首套房利率高达5.88%,相当于以前基准利率上浮20%。
影响:执行新政,各银行界点不一
看到这里,也许还有看官疑惑,LPR到底是什么,且听房姐解释:
LPR,由18家银行报出各自的1年期和5年以上期贷款利率,再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剔除最低价、最高价,算出的平均价,数据每个月都会更新。
9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最新LPR:1年期LPR为4.20%,此前为4.25%,微降。5年期以上品种报4.85%,前值为4.85%,不变。
而5年以上期限的LPR是房贷的参考利率,这意味着:
一、2019年10月8日起:首套房贷利率不到低于相应的LPR(按照9月20日5年期以上为4.85%);
二、二套个人住房贷款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9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
那么问题来了:
1.新政执行界点,是从贷款审批通过开始,还是放款开始?
关于新政执行界点,房姐致电各大银行,说法不一。
招商银行表示按审批通过开始;汇丰、农行表示按签约时间;广发、建行按放款时间执行;民生银行则按过户时间执行;工行表示具体执行界点还不清楚。
2.执行LPR新政的房贷利率,是每个月都有可能变化吗?合同一般是怎么规定的?
理论上,每个月都可以变化,但是否变化,各行视情况而定。
有银行个贷经理告知房姐,若每月都有变化,或许会影响他们的业绩。农行仅表示要按LPR变动还款,不确定是否会频繁变动。广发银行则表示,每年年初都会调整一次LPR。
合同方面,具体规定尚未确定,有银行表示会按约定加点。
3.原本已经在还贷的贷款,以后跟进的是LPR新政,还是原约定的根据基准利率上浮或下调?
光大银行表示,9月27日之后签单都按新利率贷款;汇丰银行则将新政之前签约的贷款,均按原规定执行。
而早前政策明确表示,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10月8日起执行的新政,只针对商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也就是说,如果你10月8日以后买房贷款时只使用公积金贷款,那还是沿用现在的模式。
对于新政你的疑惑还有多少?且看经济日报的详细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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