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货运行业一直都是发展得很快,很多省份都是以货运为主要收入,比如江西就是货运大省,在货运行业的贡献非常突出。虽然货运行业的发展如火如荼,但是其中也有很多隐患,比如货运车行车不规范,超载严重,随便乱拉货,交通事故频繁等等,再加上货车司机整体文化水平不高,整个货运行业的监管力度也不大,所以也是让很多人诟病。针对这些情况,今年7月份,交通部就发布了公告,对大货车相关事宜做了修改,其中提到了两点内容和货运司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小编给大家提出来分析一下!
第一点:货物不能随便拉
公告中列出了不能随便拉的危险货物清单,但是小编仔细看过后发现,这个清单中危险物辨识难度很高,如果被一些想节约成本的雇主欺骗,货车司机就会遭殃,要面临巨额罚款。所以这里小编也给大家说说这些危险物,各位货车司机心里也得有个谱,自己记清楚,免得上当受骗。
都知道危险货物是指容易引起燃烧、爆炸、腐蚀、中毒或有放射性的物品,但是有很多货物看起来“无公害”,却也属于危险货物行列。具体的危险物品有以下6种:
1. 爆炸类物品
2. 易燃易爆有毒气体
3. 易燃易爆液体
4. 易燃固体,易燃自然的物品,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品
5.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6.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这6大类物质都是属于危险货物,司机在接单的时候,一定要辨别清楚,有这样的物质不能随便拉,一定要用专车拉。
第二点:处罚额度变高
在交通部发布的公告中,将第四十六条中的处罚“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修改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也就是说,未来有货运司机违反相关拉货规定,处罚最低由以前的2万变成5万,封顶10万没变。而这个处罚中说到的规定有以下3个内容,这里也给大家提出来,货车司机要自己记好,免得到时候自己被罚得不明不白的。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 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看到了这些不能随便拉的货物和巨额的处罚,各位货车司机是不是心里也发忧,也该有杆秤了,知道自己怎么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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