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从公司离职的时候,员工与公司之间应该相互之间都交接好,相互之间进行清算结束,然后好聚好散,但是,也有的公司和员工在离职之后,总会出现一些不清不楚的矛盾,对此,有网友在网上发帖求助说:已经从公司离职一年了,今天公司的区经理说去年给我多发了工资,管我要回去,我该怎么办呢?应该根据要求还钱回去还是不用理会?
对此有网友表示:我离职的时候,公司给我多发了一个月工资,我没管,我知道应该是会计搞错了。果然,过了一个月,财务主任找我了,说发错了,叫我退回给他。还说要骂那个会计,还要开除她,扣她的钱。我说,你不用这样,不是我的我不要。我退给你,没有必须为难一个打工妹,人家也不容易。后来我没有再联系。看看其他人怎么说。
网友说:"但是没有办法,希望你理解",可以退,手续如下:1.公司开工资应发实发证明,加盖公章。2.银行转账证明,加盖银行公章。3.财务带上相关证明到员工户口所在地,找家里2位长辈签字,配偶签字。4.最后带齐所有资料,找员工结算应退工资:应退工资=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保管费100块/月。
网友说:让他们打出工资明细,附上发错的缘由,需要发错工资的财务科科员签字,财务科科长签字、总经理签字、董事长签字后140元方可退还。
网友说:100多块就要回,啥公司哦,我大概2016年的时候单位给我工资里多了一笔报销啥的收入6600元,我以为每个人都有……结果问了一下就我一个人有~很有可能是发错了~因为我根本没啥可报销的,也没交过啥材料需要单位给我报销~
网友说:我有次离职,走的时候给我结清了工资,下个月中又发了一次全额工资,等于多发一个月工资,想着要是半个月之内跟我要我就还给他,不跟我要我也不坑声,然后这都一年多了,也没人找我[捂脸]。
网友说:看离职证明有没有这句话:“XXX己正式离职,与我公司不存在未了之事”,很多公司离职证明有这句,往往是企业怕员工离职回来搞事自我保护的条例,有的话,你也可以以此条拒绝上述要求。
网友说:财务是很严谨的事情,多了当时肯定会发现!如果真的多了,请走流程,各种说明、签字等等!财务就是这样要求我们的!这样她肯定不会要换了!以前也是因为财务各种要求,我们有些报销费用,没法要回来!
网友说:让他把工资条详细发给你,把转账记录截图给你看然后对一下,如果手头不紧就给他吧,也没多少钱。他要是拿不出证据就不用理他了,他要是能证实你多拿了140你也没办法,谁让你搭茬了呢。
网友说:以前公司有个重名的人,会计工资打我卡上了,让我还给送去,说不行就冻结我的银行卡。
网友说:没事,我给你想个办法,你就说,我也突然想起来,之前在公司连续加了5天班,你瞧我这记性,我这也是才想起来,扣除你这140,你还得给我210,咱们这关系,10块就不要了,但是200不能少,没办法,我记性不好,希望你能理解。
网友说:这算什么,离职半年了,居然还给我打电话,问我微信(网络营销之一)红包密码。我去,我又不是神仙,还得帮你记着,就算记得,也未必愿意告诉你!
网友说:算算公司少给你交的社保,让公司补你。看公司这作风,这种事情肯定有。如果正规的公司,追回这点工资,账务调整的成本都不够。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错了,企业利润错了,企业所得税也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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