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最近公布对第167号《议定》补充若干条文的草案,以征询地方各部门的意见。该草案包括4章、72条,其中有许多值得注意的修订、补充内容。
性骚扰及诲淫行为被罚 300 至 500 万盾。(示意图源:互联网)
按照该草案,公安部提议对以下行为之一:对16岁以下者猥亵,但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场合;骚扰、性骚扰;在公共场所淫荡、激发性育,作出300万至500万盾的处罚。
同时,调唆、调戏、触犯、谩骂、抹黑他人的名誉、人品的行为,将被处罚从200万至300万盾。
上述提议的罚款额度与第167号《议定》所规定 “有粗鲁、调唆、调戏、触犯他人的名誉、人品的举止与语言” 的行为相比高得多。此前,一系列猥亵行为被罚20万盾,属于10万至30万盾罚款额度之间。
来源:西贡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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