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新闻引起网友热议:儿子帮93岁的父亲办理了房屋拆迁补偿手续,但拿到拆迁款后钱没给老人,直接自己买了房。老人一怒起诉。
现实生活中,老人委托子女代办拆迁补偿手续的情况很普遍。今天,圣运律师结合典型案例谈谈其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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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岁的吴某,所住房屋遇到拆迁征收,吴某全权委托儿子去办拆迁补偿手续。
这次拆迁,补偿款一共120万。拿到拆迁款后,吴某儿子却没有把钱给老人,自己为女儿买了一套房,他承诺卖掉另一套房子,把钱给老人,但一直没兑现。
老人为此很生气,认为儿子的做法让自己没了养老钱,将儿子起诉。最终,在律师和家人的努力下,开庭前一天,吴某的儿子给了老人钱,老人撤诉。
圣运律师分析
一、什么是全权委托?
很多老人会委托子女代办各种事项,但实际上,所谓的“全权委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是个通俗的说法。如果子女理解为在拆迁补偿过程中接受“全权委托”,意味着可以自己随意处置拆迁财产权益,那显然是不对的。
二、一旦同意房屋登记儿女名,想要反悔不容易
在代办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房子最后落户到了子女名下,拆迁款为子女控制。如果说,这是老人明确同意的,那么ok没有问题;如果老人没有明确地表达这个意思,如前文所述属于子女的擅自行为,那么财产权益是应该返还的。
在现实中出现过这样的情况:老人同意拆迁房登记在子女名下,之后由于子女不孝顺等原因,老人反悔了。这种情形,一般来说,老人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伪造协议不可取、签了协议也无效
之前还有个新闻,说的是哈尔滨老人王某把亲儿子告了,王某用拆迁补偿款给自己买了一套房并办了房产证,后来她儿子欺负她年纪大了而且不识字,和外人某签了一份卖房协议,把亲妈的房卖了。
王某发现问题后,以没有收到过购房款、卖房协议中的签字是欺诈取得等理由,起诉要求法院撤销,法院认为老人不识字只会勉强书写自己名字,在没有他人协助的情况下,缔约能力极低,其子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明显优势地位,老人的儿子在其他兄弟姐妹不知情情况下,将房屋低价转让不符合常理,判决支持了老人的诉讼请求。
最后,圣运律师提醒正遇到拆迁的老年人:委托子女或其他人代办手续,不要图省事,情况复杂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委托书中最好写明具体委托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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