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小陈遇到了烦心事。由于轻信装修公司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小陈现在有可能损失一万块钱定金,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8年12月份,小陈经朋友介绍,来到江北区一家整装公司咨询产品信息。小陈说,这家装修公司的产品样式不算多,但是价格比较适中。
小陈说,销售人员一再提醒,年底促销价格优惠,过年可能涨价,不如现在
交钱定下来,实在不满意还可以申请退钱。
小陈当时交了一万元定金,并签订了装修合同。可后来,小陈选择退款时,却遇到了麻烦。
装修公司的欧经理表示,书面合同上并没有可以退款的相关内容,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能作为退款的理由。再说,这名销售人员已经没在公司上班了,所以公司拒绝了小陈的退款申请。
员工的口头承诺,如果在书面合同中没有体现,是不是就没有法律效力呢?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孙松松律师认为,公司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如果员工的口头承诺,与书面合同没有抵触的话,公司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书面合同中,注明口头承诺的相关内容,避免类似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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