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征用土地过程中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及《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2、退休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自然人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可开具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完税证明吗?
纳税人通过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税款缴纳-完税证明的菜单,查询找到要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的所属期数据,点击“完税证明开具”即可生成完税证明。现在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能打印2019年9月1日以后在扣缴客户端申报缴款的完税证明,一般包括2019年8月及以后所属期的正常申报的数据,也包括补往期申报和更正申报的数据。
4、个人所得税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准予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5、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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