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辛辛苦苦了几十年,想到终于要有自己的房子,人们的心中别提会有多开心了,等待交房的过程是漫长的,业主们总是会时刻关注着自己房子的动向,天天盼着开发商可以早点交房,这样他们就可以早点入住。青岛的吴阿姨也十分期待自己刚买的房子可以赶快交付,但看到房子之后可把她愁坏了。
吴女士称她在七年前凑了两家三代人的所有积蓄买了一套房子,但至今为止都没有入住,只因为这套房子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她在青岛即墨区买了一幢别墅,满怀期待的等到了交房日期,怀着激动的心情准备收房时,吴女士一家人有些傻眼了,当初的喜悦之情瞬间变为了愤怒。
刚建好的新房房顶漏水,造成了半边的房顶全都长了毛,墙皮也开始脱落,所有的窗户几乎都在漏水。看到这种情况,吴女士一家人立刻找到了开发商,对方表示会进行修复,修好之后就可以入住。吴女士当时用手机拍了照,新房里确实有漏水的痕迹,刚交房就出现了这种事情,这让他们无法接受,因此拒绝了收房,经过对方的维修,房屋情况得到了改善,就在吴女士准备收房的时候,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吴女士称,在这七年中,他们没有拿到房子的产权,并且一直没有收房,但物业竟然要向她收取物业费,一个季度的物业费有两千五百元,物业要求吴女士交上之前的物业费,大概五六万元。在吴女士看来,她之前并没有收房,所以数万元的物业费不应该由她承担,为了解决问题,吴女士找到了物业经理。
成经理承认了向吴女士收取物业费的情况,他表示之后会将吴女士提出的问题反映给集团领导,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吴女士没有收房却还是要缴纳物业费的问题,经理并没有给出正面回复,那对于吴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物业收取物业费是否合理呢?
律师表示除了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有特别约定之外,业主缴纳物业费的前提,应该是房屋进行了验收和交付,开发商在没有正式交付房屋之前,是不能够强行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的,如果物业之后还是强行收取费用,吴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诉讼,要求开发商交付该房屋,从而确定物业费真正的缴纳时间。
吴女士和物业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房子是人们遮风挡雨的避难所,更是人生的港湾,为了有一个能够让自己住得安心的家,人们不知道要付出多少努力。新买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让人难以接受,而这平白无故要交五万多的物业费更是让业主烦心,律师针对此事已经解释得很清楚,希望开发商与物业能够尽快给吴女士一个答复,吴女士也可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吴女士一家人可以尽快入住,不再为房子的事情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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