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的陈老伯家住徐汇区华发路333弄徐汇臻园,是一位独居老人。今年7月,他委托家门口的房屋中介公司“和润不动产”出租房屋。陈老伯告诉记者,徐汇臻园靠近上海中学,为了方便,学校许多家长都会带着孩子租住小区内,"从2013年开始,我就委托和润出租我的房子,一直比较信任这家店的。"陈老伯说,出租徐汇臻园的这套房子,他一直对中介强调两个要求,一是他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一签,二是每月租金不得低于9500元。
图说:徐汇区华发路上的“和润不动产”门店 新民晚报记者 夏韵摄(下同)
软磨硬泡6小时
没想到,这次却出现了“幺蛾子”。7月14日下午3时30分,“和润不动产”一业务员带着一对中年夫妇前来看房,陈老伯一同陪着。陈老伯回忆,这对夫妻自称有一个女儿在上海中学读书,想租住三年。通过交谈,他觉得双方蛮“谈得拢”的,有意向出租给这对夫妻。唯一有分歧点的是,对方提出一租三年,陈老伯希望一年一租。
最终,在中介的“软磨硬泡”下,陈老伯还是心软了,他同意连续出租三年。此外,第一年还降低了租金,调整为每月9000元。“整整谈到晚上9点多,我晚饭也没有吃!”陈老伯说,他身患糖尿病,经过差不多6小时的“谈判”,他早已晕晕乎乎,体力不支。中途,他几次提出改天再谈,都被中介劝了下来。
当晚,“和润”业务员几乎是半搀扶着他走进“和润”门店,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同时,陈老伯支付居间费3150元。
违约赔偿成“叁倍”
几天后,陈老伯再看这份合同,发现了不对劲。记者在这份合同上看到,关于违约责任,其中规定,“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按每月租金的叁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陈老伯表示,7月14日晚上,他在合同上签字的时候,分明记得“叁倍”违约金是没有填写过的,“我记得特别清楚,那里是空白的。”
之后,陈老伯来到“和润不动产”门店讨说法。经手的中介经理人回应,陈老伯签字前,“叁倍”违约金就已经写明,是老人自己没注意看。
图说:陈老伯表示,他签字前,合同上关于违约责任部分的这两个“叁倍”都没有填写,是事后再加的
陈老伯诉苦,“和润”的这番操作早已不是第一次了。此前他与这家中介机构签订合同时,对方同样未明确告知,擅自把“叁倍”违约金填了上去。直到他去交涉,“和润”才退一步,把“叁倍”改成了“贰倍”。
中介撇清责任
因中介对“叁倍”违约金部分不肯做修改,陈老伯和租客方重新签订合同未果。目前,陈老伯退还了原租客“押一付三”总计36000元的预付租金,双方合同解除。
记者联系到“和润不动产”华发路门店。对于合同,经手的周姓业务员坚称,“叁倍”违约金在陈老伯签字之前就已写上去,其不认为自身在操作上有任何问题。
陈老伯说,现在不仅要不回居间费,下家还以“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他,这令他夜不能寐,心情苦闷。“现在,我是打落牙齿往肚皮里咽!赔了夫人又折兵啊!”陈老伯长吁短叹。
新民晚报记者 夏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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