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辽宁铁岭19岁的小付,是一名网络主播,她准备在成都定居,谁知在准备认购一套公寓的时候,遭遇了尴尬。小付介绍,她通过网络找到了一家中介公司,要求购买一套住房,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接单后,就给她介绍了一套面积为38平米的,总价55.5万元的复式公寓。
在参观了样板间后,她对房子十分满意。当时的销售人员向她介绍,如果办理按揭,首付28万,若按时交首付可以优惠到27万,而且月供也不高。她考虑到自己有近十万的存款,感觉自己还是有能力买房的。
随后开发商在看了她的资料后,发现她只有19岁,是无法贷款的,她瞬间感觉自己与这套房子无缘。准备离开时,房屋中介叫住了她,说这个问题有办法解决,而且只要找到父母担保就可以贷款,而其他的一些资料,如职业、户籍等,房屋中介可以代其准备。
一旦同意认购,就必须缴纳五万元的定金,这让她有所犹豫。但中介却告诉她,即使办不下来,也是可以退的,这才让她放心了下来,并且糊里糊涂地签订了购房协议。然而几天后,她的母亲联系她说,不能来成都帮她做担保了。这时她找到中介,要求退还当初缴纳的五万元定金,但中介却拒绝了她的要求,称这已经在合同上写明了。
这个时候小付才发现,定金不予退还确实已经写入了合同。随后记者也到中介公司了解情况,当时接待小付的工作人员并不承认自己承诺过可以退还定金,并说小付的五万元是房屋的销售方收取的,即使要退也应该找销售方。
而房屋的销售方表示,如果小付不继续履约,在规定时间内交齐首付款,将没收定金五万元。对此律师提醒,在买卖商品房的时候,一定要量力而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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