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招募中:
为进一步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力量,提高备案审查效率,安徽省司法厅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募30名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
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研究方向或熟悉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和经济法学等领域的法学专家、律师、行政机关从事法制工作人员。法学专家应当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律师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曾担任过省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或曾从事过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熟悉政府备案审查工作规则,对备案审查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管理类问题具有丰富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社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熟悉省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保密工作意识,有时间和精力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任务要求及待遇
工作任务:
参与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查、集中清理、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制度建设以及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相关咨询、论证、听证等活动。
有关要求:
专家在工作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以及咨询事项中尚未确定和公开的信息,不得以备案审查专家的身份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施加影响或从事与备案审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薪酬待遇:
应聘期间省司法厅将根据备案审查工作量大小支付专家相应的费用。
▼招募程序▼
符合招募条件的个人填写《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基本信息登记表》,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资料复印件。
省司法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候选人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实务操作、业界权威、影响和个人职业操守等因素,按照一定年龄结构和行业比例,确定专家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审批后决定聘任。
2019年10月11日前,符合招募条件的个人请认真填写《登记表》:
请将《登记表》及有关资料复印件邮寄:
地址:安徽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
联系电话:0551—65982391
电子邮箱:sftdcc@sina.com
注 意
推荐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要求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资格。
供稿:安徽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
文字:周正平
编辑:小圣 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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