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拆迁补偿纠纷也越来越多。对于大多数被拆迁人来说,拆迁的程序是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我们急切想知道的问题,这对于尽快准备拆迁各环节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
谁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的房屋给予补偿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要“先补偿,后搬迁” 被征收人要注意,在没有获得征收补偿之前,千万不要“先行搬迁”,否则将可能使自己的补偿权益置于危险的境地,产生许多不可预知的风险。“先补偿,后搬迁”不仅仅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权利保障,更是法律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明确要求。
征收补偿协议一定要看清楚、想明白后再签,一旦签了就不要想着反悔。而针对直接指向司法强拆的补偿决定,被征收人要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救济,切勿将自己获取满意补偿的空间提前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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