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的《京法网拍》中,我们继续聚焦法拍房。在执行工作中,一些被执行人会以房子是家庭的唯一住房或者房子有长期租约为理由,不配合司法拍卖。那么类似的房产到底能不能通过司法网拍进行处置呢?
下面这套房子登记在李某名下。因欠账不还,2018年,东城法院查封了这套房,准备评估上拍。
陈法官:执行过程中,很多被执行人都向法院提出,法院所要处分的房产是他们名下的唯一住房,要求法院停止评估拍卖。这在法律上是不符合相应的法律依据的。
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进行强制执行,但要保障被执行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2018年8月,这套房产在司法拍卖中以较高的溢价率成交。
2018年8月,门头沟法院的执行法官查封了陈某名下的一栋楼。但早在两年前,一家宾馆租下了这栋楼。
王磊法官介绍,房屋存在租赁关系并不影响司法拍卖。但租赁关系在拍卖完成后是否继续有效,法律是有明确规定。
据王磊法官介绍,房屋存在租赁关系会影响到买受人对房屋的使用。因此,法院会在拍卖公告中,对房屋的租赁情况做详细说明,意向竞买人需要特别关注。在执行中,也存在被执行人与他人串通,伪造长期租赁协议,妄图干扰执行的案例。
王磊法官表示,一旦认定当事人伪造租约恶意干扰执行,法院将对其严肃处理。另外,在执行处中,还有的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或者拒绝交付钥匙,导致无法进入房屋的情形。法官表示,这并不影响房屋拍卖。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开锁进行评估拍卖,推进执行进程。
本期京法网拍,我们关注的是西城城法院执行局负责处置的位于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2号楼16层17层的1605房间。
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2号楼1605房间,建筑面积:407.58平米。起拍价:1905万元。开拍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10:00。咨询电话:010-83916416。处置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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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果是已婚人士需要夫妻双方的,所有的证件。身份证户口本都要带齐。再有就是收入方面的证明。就是收入证明,单位开具的。还有一个就是近一年的流水。其中有一些特殊的。非北京户籍的,港澳台人士,还有一种外籍人士。这些是有特殊的要求的。如果想要了解,请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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