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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 地 告 知 书
宿村村委会及有关农户:为了晋州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宿村地,南至宿村地,西至晋州市谊诚纤维素有限公司,北至宿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312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0日
晋州镇鼓城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晋州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东至鼓城村地,西至鼓城村地,南至鼓城村地,北至鼓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696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0日 晋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9]年 第18号 2019年7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9]427号文件批准晋州市9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163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批次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1632公顷,其中:耕地0.5477公顷,农村道路。1号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2号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1号地块位于祁底村村南,2号地块位于刘家庄村北。 三、1号地块所在区域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第Ⅱ区片,面积0.5562公顷,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4万元63.4068万元;2号地块所在区域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第0.6070公顷,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20万元72.8400万元。由晋州市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张贴之日起祁底村、刘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无青苗,地上附着物已被没收。 五、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异议,请于9年9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法律救济途径: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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