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没想到拖了近5年的钱,你们只用了4天就追回来了。” 近日,刘某拉着办案检察官的手高兴地说。曾在玉溪市江川区某公司打工的刘某等9名农民工,在江川区检察院帮助下,终于拿到了该公司拖欠他们的28.9万余元养老保险金。
今年6月,澄江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听证会,成功为两位农民工追回了被拖欠3年的劳动报酬4200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吕某某与龙某某等19名农民工写下结算书,签字确认拖欠17万余元工资,但是一直未支付,经峨山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工作,吕某某最近支付了全部工资。
今年以来,玉溪市检察机关按照“做强民事检察”总体要求,以“两个专项活动”为着力点,以“规范化、精细化”审查为抓手,以抓住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使民事检察工作“全面开花”。
急当事人所急
为弱势群体讨薪1600余万元
近日,全媒体采访团记者获悉,为共同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出台了《关于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工作协作的意见》。
《意见》坚持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损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行为的依法整治。
“民事检察尤其是支持起诉职能,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加强对损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行为的依法整治等方面成为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武器。”玉溪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心中都有这样的共识。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研判、增强预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玉溪市检察院充分运用公开听证、组织调解和解、支持提起诉讼等手段,确保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尤其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两大攻坚战方面一直在努力。
2003年1月至2014年9月,刘某等9人在江川区某公司打工,公司一直没有依法为他们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后经仲裁和判决,该公司支付了他们医疗保险金,但应支付给他们的28.9万余元养老保险金却因资金困难未能履行,他们多次上访,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2018年5月23日,刘某等人到江川区检察院求助,请求检察院为他们讨回养老保险金。江川区检察院及时派出检察官到区法院查阅资料,在了解裁定、判决和执行的具体情况后,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区法院接受了检察建议,启动了执行程序,但执行工作却因该公司牵涉他案、资金被冻结等原因陷入僵局。
江川区检察院急当事人所急,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在双方都取得谅解后,牵头组织区法院执行局、区人社局、某公司及刘某等9人达成和解协议,由某公司一次性支付刘某等9人职工养老保险金28.9万余元,并当场进行了兑付。
据了解,2017年至2019年8月,玉溪检察机关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882件882人,作出支持起诉788件788人,支持起诉目的得以实现或被采纳788件,总涉案金额为2000余万元,为农民工等群体追讨回工资报酬1600余万元,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
促进民事检察监督多元化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陈永俊介绍,近年来,玉溪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将单纯对执行行为的监督扩大到对执行全过程监督,审查方式由单纯的调卷审查到调查核实、必要时与法官沟通说明等多种方式并用,有效促进了民事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通海县人民法院办理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潘某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调查发现,审判人员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审判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为规范审理活动,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向通海县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通海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并在工作中加以改正。
“我们把开展扫黑除恶与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相结合,在履行民事检察职责中针对黑恶势力通过高利放贷、虚假诉讼、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活动,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手段依法加强法律监督。”陈永俊说。
对易门县龙泉街道兴文街社区第十三居民小组与郑某某租赁合同纠纷监督案,通过调查发现,《和解协议书》是小组长王某某个人与郑某某签订,并非第十三居民小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王某某在法庭调解阶段针对该份《和解协议书》的来源作了虚假陈述,法院基于该虚假陈述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严重侵害了集体利益。
据此,易门县检察院向易门县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易门县人民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撤销了民事调解书。
一份高质量的检察建议,不仅能够促进民事检察监督的多元化,还可以节约司法成本。检察建议已成为帮助政府解决社会治理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拓展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弱势群体维权
优先办理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案件,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保护,不断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这是3月份、6月份玉溪市检察院连续两次在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上作支持起诉工作的经验交流。
四川农民工邓某某向澄江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讨要务工费16000元,澄江县检察院从县劳动监察大队调取相关书证,并制作支持起诉意见书,连同证据材料移送法院。经法院审理并调解,邓某某在春节前拿到了16000元,高高兴兴地回四川老家过年。
75岁老人余某某在李某某的养猪场打工3年,李某某出具了一份金额为4000元的欠条,至案发时分文未付。新平县检察院受理案件的当天,义务帮他撰写了民事起诉状,陪同老人到法院递交起诉状,同时也递交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书》。
经法院审理并调解,李某某履行了该协议,一起古稀老人追索劳动报酬的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了解,1至7月,玉溪市检察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39件,支持起诉目的得以实现或被采纳81件,为农民工等群体追回工资报酬129万余元。
(来源:云南法治网 本组稿件由全媒体采访团记者门丽娜、郑玉明、龙琼燕、吴怡、陈磊、刀一波、李艳、党晓培、赵建军、管继方、陎永春、邢梦芸采写)
主办: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法制日报》云南记者站
审核:侯晋 孟昭恺
编辑: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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