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蛟桥片区JQ1-JQ6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JQ303-E07/E08地块控规调整公示
根据《南昌蛟桥片区JQ1-JQ6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JQ303-E07/E08地块位于海棠南路以东、瑞香路以南、储备用地以西、西昌路以北,面积约86.18亩。
经开区管委会住建局来文提出对南昌蛟桥片区JQ303-E07/E8地块进行出让,为完善居住配套促进经开区有序发展,现对地块规划调整公示如下:
1、JQ303-E07/08地块由行政办公用地和商住用地合并调整为商住用地,用地面积57454㎡,容积率由1.5和2.5合并调整为2.2(不超过原计容面积),建筑密度调整为≤35%,绿地率调整为≥30%;按商业、商务计容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不小于15%控制;地块内东侧规划一条南北向的红线宽度不低于12米建议性道路,建成后须对外开放。
2、JQ303-E08T(合并后)地块内南面配套建设十五分钟街道邻里中心,设置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门诊部、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派出所和幼儿园各一处,其中卫生服务中心宜独立占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用地不少于1420㎡;门诊部对建筑和用地不做要求;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用地不少于3000㎡;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宜独立占地,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用地不少于3500㎡;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建筑面积不少于700㎡、用地不少于600㎡;街道办事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用地不少于800㎡;司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80㎡、用地不作要求;派出所建筑宜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不少于1000㎡、用地不少于1000㎡;幼儿园宜独立占地,规划为9班规模,用地面积不少于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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