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漏”好过瘾,
不过,如果因一时冲动,
盲目参与竞拍、跟拍,
拍卖成功后却反悔,
那么,买受人可要付出代价呢!
淼法君提醒:不要将司法拍卖当儿戏,否则要自尝恶果咯~
因后悔竞价过高、无法付清余款等原因,陆某、黄某在网拍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交款义务,两人分别缴纳的12.6万元、4500元的保证金被三水法院依法没收。
拍卖余款未缴纳 12.6万保证金“打水漂”
近日,三水法院将一房产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挂拍。位于西南街道某花园的一处房屋经过52轮的角逐,最终被陆某以88.5万元高价竞拍成功,溢价率达40%。竞拍前,陆某已缴纳12.6万元的保证金,根据竞买公告规定,余款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
然而,竞拍成功后,陆某却迟迟未付清余款。经了解,陆某原以为自己完全有能力筹集剩余款项,便胸有成竹参与竞拍,殊不知,成功竞拍后的陆某来不及高兴,便被资金如何筹齐的现实问题团团笼罩。
最后,因实在不能在短时间内筹齐余款,也无法在银行取得贷款,陆某的买房计划“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如此,因未能按期履行交款义务,陆某还需为自己的盲目、冲动竞拍付出代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之前缴纳的12.6万元保证金被法院依法予以没收。
盲目追拍却反悔 理性参拍需谨慎
黄某看中司法拍卖平台上一批起拍价为4.5万元的机器设备,在缴纳了4500元的保证金后参与了竞拍。因设备起拍价较符合黄某心理预期,其一直想将设备收入囊中。
在出价过程中,黄某头脑一热,多次出高价,最终以接近12万元的翻番价格竞拍成功该批设备。可等黄某冷静下来后才发现,机器设备价格过高,早已超过自身接受范围,于是拍后没多久就反悔了。黄某声称自己过于冲动,贪图追价一时爽快,现在不想要那批机器,也不愿意缴纳余款。
可司法拍卖并非儿戏,参与竞拍者都需谨慎对待。三水法院认为,竞买人黄某的行为构成悔拍,对黄某缴纳的4500元保证金不予退还。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袁泉表示,法律需敬畏,悔拍要三思。恶意参拍、无故悔拍等扰乱拍卖活动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不同于一般的淘宝购物,切忌盲目跟拍和悔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此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法官提醒,竞买人若有意向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竞拍诉讼资产的,一定要先行阅读并理解《拍卖须知》《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等相关材料,对感兴趣的拍品一定要有充分的了解,并进行实地看样。其次,建议首次参拍的用户通过竞拍测试流程模拟竞拍,以充分了解拍卖情况。最后,针对评估价、起拍价较高的标的物,竞买人应做好心理预期价格评估,必要时提前办理贷款手续,理性参拍。
记住了吗?
司法拍卖非儿戏,
悔拍有代价!
编辑 | 法智融媒·法智时讯运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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